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8)闽0681民初1356号
原告:**,男,,汉族,住福建省龙海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时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漳州市分公司,住所地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迎宾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008565097954。
负责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福建大易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黄建成与被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漳州市分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3月19日立案。原告于2018年4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黄建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760元,减半收取380元,由原告黄建成负担。
审判员 曾聪明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二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