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全兴化工填料有限公司

江西全兴化工填料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赣0313执保279号 江西全兴化工填料有限公司、七台河市**煤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人江西全兴化工填料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七台河市**煤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赣0313执保279号。本院依据已经生效的(2019)赣0313民初1303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对被申请人七台河市**煤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65×××68银行账户予以250000元额度冻结,实际冻结25000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