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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申请山西金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6)晋0702执3094号 申请执行人:某甲公司。 法定代表人:党某,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某乙公司。 法定代表人:孟某,该公司总经理。 某甲公司申请执行某乙公司检验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生效的(2026)晋0702民初1036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二百五十二条、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扣押、变价被执行人名下的相应存款、债券、股票、基金等;扣留、提取其应当履行义务部分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