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德泰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德泰科技有限公司与某某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赣0982执2098号之二 申请执行人:江西德泰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樟树市观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 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1965年2月28日出生,汉族,住樟树市。 被执行人:***,男,1972年9月26日出生,汉族,住樟树市。 申请执行人江西德泰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执行,被执行人偿还申请借款利息371520元及诉讼费12523元,对于剩余款项需2020年年底还清本息。依照《最高院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第(十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9)赣0982执2098号案的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