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省嘉裕体育设施有限公司、金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敦化林区基层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吉7504执保12号 吉林省嘉裕体育设施有限公司(申请人)、金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申请人): 财产保全执行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1914.4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保全到位21914.40元,至此,吉林省嘉裕体育设施有限公司(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执行保全的(2023)吉7504财保5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保全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