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士丰电气有限公司

江苏士丰电气有限公司、新沂昂立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苏0381执2978号 申请执行人江苏士丰电气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新沂昂立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苏0381民初245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该判决书:新沂昂立房地产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江苏士丰电气有限公司工程款523200元及利息【以523200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自2022年1月21日起支付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603元,保全费3270元,共计7873元,由新沂昂立房地产有限公司负担。 经本院执行,已执行到位552520元,其中本金523200元、利息13390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8057元、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7873元。至此,申请执行人江苏士丰电气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的(2022)苏0381民初2455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