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荣志盛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某某、四川荣志盛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川0793执87号 ***、***、四川荣志盛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四川荣志盛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四川荣志盛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自动履行49631.35元【其中本金45847.05元、迟延履行金794.3元(2020年12月9日算至2021年3月18日)、受理费2355元、执行费635元】;本院已强制划拨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16369.88元【其中本金15730.88元、迟延履行金201元(2020年12月9日算至2021年3月18日)、受理费295元、执行费143元】。据此,***依据(2020)川0793民初795号民事判决享有的债权得到全部实现,本案执行完毕,现予结案。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