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润晶工程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山西省水利建筑工程局与被执行人云南润晶水利电力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川0108执657号 申请执行人山西省水利建筑工程局 被执行人云南润晶水利电力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山西省水利建筑工程局与被执行人云南润晶水利电力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16)川01民终字第1107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山西省水利建筑工程局于2017年3月16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山西省水利建筑工程局于2017年7月3日申请撤回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2016)川01民终字第11079号民事判决书的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四日 书记员张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