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华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等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胶州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0281执3272号
申请执行人孙显芳,女,汉族,1976年12月18日生,住青岛市。
被执行人杨晓萍,女,汉族,1972年10月3日生,住胶州市。
被执行人青岛华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胶州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1780380429K。
法定代表人刘树洪,职务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孙显芳与被执行人杨晓萍、青岛华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胶州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鲁0281民初1178号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因被执行人未自动履行,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6月23日向我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8月17日到庭称已收到被执行人给付的全部案款,申请执行人同意该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鲁0281执3272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