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陕0103执恢146号
南京凯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西安苏宁易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南京凯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西安苏宁易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本院(2022)陕0103民初1207号民事调解书,执行标的---204450.59元及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存款,被执行人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相关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结案,案件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5)陕0103执恢146号案件执行完毕,于2025年3月18日结案。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八日
联系人:执行局***电话:029-8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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