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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虎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嘉兴市禾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申请执行人甲: 被执行人乙: 关于甲与乙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270945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执行到位人民币270945元,其中267039元本院已于2025年9月5日转付给申请执行人,收取执行费3906元。至此,甲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5)浙0411民初3073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zdqz 二〇二五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