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河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辽7401执91号
辽宁辽河油***实业有限公司、****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辽宁辽河油***实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经法院强制执行案款2992889.00元,其中执行费32009.00元,诉讼费29342.00元,案款已于2022年2月25日付给申请人,至此,本院执行的(2020)辽7401民初1435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
书记员 : 乐 园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