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寿光市红梅农业设施装备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某某、某某诉被保全人山东省寿光市红梅农业设施装备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寿光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0783执保359号

申请保全人***、***、***、***诉被保全人山东省寿光市红梅农业设施装备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保全标的额共计22980元。经本院立案保全,于2021年2月1日冻结了被保全人的银行账户1处,实际冻结0元。以上银行账户冻结期限1年。

至此,(2021)鲁0783执保359号保全完毕,现已结案。

二〇二一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