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带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因长春学院勘测校企合作实验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未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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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3-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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