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1)鲁1092执1425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昆嵛电缆有限公司,住所地威海文登区龙山办事处珠海西路42号。
法定代表人:崔某,经理。
被执行人:威海光华医院,住所地威海经区青岛中路142号。
经营者:李某,院长。
本院在执行本院的(2020)鲁1092民初1112号民事调解书、关于上述当事人之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同意暂终结执行案件的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1)鲁1092执1425执行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五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