谱尼测试集团四川有限公司

谱尼测试集团四川有限公司、绵竹绿泽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川0683执650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谱尼测试集团四川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成都高新区天虹路5号。
法定代表人:任宏。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帅帅,男,系该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谢圆,女,系该公司员工。
被执行人:绵竹绿泽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紫岩街道回澜大街148号。
法定代表人:宋曙东。
申请执行人谱尼测试集团四川有限公司依据本院作出的(2021)川0683民初364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绵竹绿泽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8日作出(2021)川0683执650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绵竹绿泽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471122.00元(未含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扣留、提取其同等数额的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现因被执行人绵竹绿泽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执行人绵竹绿泽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价值471122.00元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及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陈亮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书记员  丁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