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浩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甘肃浩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景泰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甘0423执4号 ***、甘肃浩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甘肃浩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由于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于2025年1月8日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中,被执行人甘肃浩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动支付申请执行人***租赁费9000元,缴纳执行费50元。本案实际执结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