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京0108民初45901号
本院于2022年4月27日对原告北京天宇威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菏泽中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21)京0108民初45901号民事判决书中,第十二页第五行“上诉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文字存在笔误,应予以补正,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2021)京0108民初45901号民事判决书第十二页第五行“上诉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更正为“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