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国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内蒙古鑫本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其他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结案通知书
申请执行人(内蒙古某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某有限公司):
内蒙古某有限公司与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851990.1元,执行费为10920元。经本院执行,强制扣划被执行人某有限公司银行账户874346.12元(其中工程款820000元,利息39838.52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587.5元,执行费10920元),扣除执行费10920元后已全部发放于申请执行人。至此,内蒙古某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4)内0122民初210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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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