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海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济南海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夏某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平阴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124执846号 申请人:济南海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24792630245N。住所地平阴县**镇合楼村。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宁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521710642913F。住所地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城北街。 法定代表人陈大和,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济南海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宁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平阴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鲁0124民初1839号民事判决书。本院立案执行后,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8月8日向本院提交撤销本次执行的申请。 本院认为,申请人撤销执行申请的,应当终结执行。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案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李 峰 审判员 贺 涛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八月八日 书记员 赵 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