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电集团哈尔滨电站阀门有限公司

哈电集团哈尔滨电站阀门有限公司、东营海欣热力供应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2)鲁0502执369号
申请执行人:哈电集团哈尔滨电站阀门有限公司,住所地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汉水路高科技开发区33号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99128083247R。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东营海欣热力供应有限公司,住所地东营市东营区史口镇炼化路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2MA3CABAL3K。
法定代表人:王朝,执行董事。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哈电集团哈尔滨电站阀门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东营海欣热力供应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且在长期履行中,该案应依法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鲁0502执36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丽
审判员高敦
审判员***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乾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