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嘉应方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柘城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豫1424执446号
申请执行人:***,男,1949年7月1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柘城县。
被执行人:***,男,1972年5月18日出生,汉族,住柘城县。
被执行人:广东嘉应方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梅州市平远县大柘镇岭下河东路**,统一社会机构代码:91441400714733791D。
关于***申请执行***、广东嘉应方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动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经申请人申请进入执行程序后,本院依法强制执行,现被执行人***、广东嘉应方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按照(2020)豫1424民终5249号民事判决书上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本院(2021)豫1424执446号执行案件现已执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