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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龙文区蓝岭路金盾集团运营中心项目工程实施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夜间超时施工)行为,依据《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二条及漳州市龙文区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序号36级别丙档次E被责令改正,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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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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