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一建设有限公司、内蒙古东日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内蒙古自治区***旗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4)内0624执保74号
***一建设有限公司、内蒙古东日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一建设有限公司与内蒙古东日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执行依据(2024)内0624财保4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将被申请人内蒙古东日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棋盘井支行(账号:0612********)中的存款共计6350000元予以冻结。本院依法于2024年4月11日轮候冻结上述账户内存款。现该案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