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好山好水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湖州好山好水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null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浙05执费42号 湖州好山好水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依职权移送执行湖州好山好水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欠交诉讼费(应承担979元)一案,依据本院作出(2019)浙05民终1736号民事判决于2023月2月23日立案执行。本院执行中,湖州好山好水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自动履行979元。据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为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