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宇安建设有限公司;某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乐昌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粤0281执958号
朱某、某公司:
朱某申请执行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99999.92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案款99999.92元、案件受理费1150元、执行费1400元。本院将案款99999.92元转付给朱某,将案件受理费1150元和执行费1400元转付给广东财政代收费专户。至此,朱某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4)粤0281民初190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