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浩龙风机有限公司

浙江浩龙风机有限公司、无锡市合运合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604执1960号

浙江浩龙风机有限公司、无锡市合运合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浙江浩龙风机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无锡市合运合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19)浙0604民初1660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于2020年5月13日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已履行本案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