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2)苏0322执2935号
申请执行人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9月28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执行标的为:5650元。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采取了以下措施:
本院依法强制扣划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5700元,扣缴执行费50元后余5650元,已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案已经结案,结案方式:强制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