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和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浙0411执恢122号 (2019)浙0411执493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德和绝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德和绝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浙江德和绝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行收取被执行人***执行款1331152元,现被执行人***已履行(2018)浙0411民终2812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