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人蒙源商砼与被申请人筑华建筑财产保全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内2921执保210号
申请人阿拉善盟蒙原商砼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乌斯太镇。
法定代表人聂建平,该公司总经理。
被申请人筑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二环南路。
法定代表人倪强,该公司总经理。
被申请人筑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阿拉善分公司,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乌斯太镇。
负责人韩少军,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人阿拉善盟蒙原商砼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筑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筑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阿拉善分公司财产保全纠纷,申请人阿拉善盟蒙原商砼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对被申请人筑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筑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阿拉善分公司的财产予以保全,并已提供担保。
经审查,本院认为,申请人阿拉善盟蒙原商砼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依法将被申请人筑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筑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阿拉善分公司在内蒙古灵圣作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的债权2378450元予以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云 文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一日
书记员 李玉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