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海达测绘仪器有限公司

广州市中海达测绘仪器有限公司与陕西丽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陕0602民初3685号
原告广州市中海达测绘仪器有限公司诉陕西丽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9日立案。原告广州市中海达测绘仪器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广州市中海达测绘仪器有限公司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以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广州市中海达测绘仪器有限公司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