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粤0306执3477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一么么科技有限公司,住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松白公路北侧北大方正科技园A8栋二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97148119E。‘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深圳世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住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技园A栋1-3F,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32073408U。
法定代表人***。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一么么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世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中,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粤0306民初13642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深圳世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应履行支付40456.00元的义务,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上述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全部义务,申请人向本院申请结案。
本院认为,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粤0306民初13642号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本案依法予以执行结案。申请执行费已由被执行人交纳,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结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规定,裁定如下: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粤0306民初13642号判决书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 **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