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裕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某某、江苏裕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4)河执字第0751号
(2021)苏0812执恢332号
吴春浪:
王军:
吴春浪与王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2)河民初字第1533号民事调解书已生效。本院已立案执行。
该案在执行过程中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