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博野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冀0637执恢14号
申请执行人:河北通达泵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博野县北白沙南。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清徐县供热公司,住所地清徐县清东路陈庄村段228号。
法定代表人:代志盛。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河北通达泵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清徐县供热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7)冀0637民初399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