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万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河北万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河北某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8)冀0105执2606号 申请执行人:河北万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265号汇景国际4-704,组织机构代码91130102MA07KL2F5U。 法定代表人:***,职位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河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563号汇特大厦202室,组织机构代码91130105MA088T0A9U。 法定代表人:**,职位执行董事。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河北万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河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8)冀0105执260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 二〇一八年九月六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