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某某建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君铭时代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0104执保1428号
长春市**建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君铭时代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人长春市**建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诉被申请人北京君铭时代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中,依据本院作出的(2022)吉0104民初7363号民事裁定书。
对被申请人北京君铭时代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454729.15元或等额财产予诉讼保全。
特此通知。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