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案件保全情况通知书
(2021)黔0113执保890号
贵州瑞琦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定兴县捷建园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我院案号为(2021)黔0113民初5475号申请人贵州瑞琦塑胶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定兴县捷建园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我院已采取保全措施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定兴县捷建园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共计836.95元,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账户存款共计18932.76元,冻结时间一年,从2021年8月12日至2022年8月11日止。
案件如需续冻、续封,请在期限届满前七日至三十日内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
特此通知
审判员***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