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桓台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0321执保1426号之一
申请保全人:山东腾飞吊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柳泉北路**天齐汽车博览园**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21MA3BYQDM1U。
法定代表人:候增胜,经理。
被保全人:四川楠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清溪街道办事处永丰路二段**友豪国际家居博览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302MA68UF6K15。
法定代表人:曹乾,总经理。
被保全人:叶俊麟,男,1974年8月15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
申请保全人山东腾飞吊装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7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被保全人四川楠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叶俊麟银行存款115000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经审查,同日,本院作出(2020)鲁0321财保206号民事裁定书,并于同月4日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六条、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保全人四川楠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叶俊麟银行存款115000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详见查封、扣押财产清单)。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审判员 张中学
二〇二〇年九月七日
书记员 刘 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