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鲁1302执恢1393号
(2019)鲁1302执8315号
申请执行人河间市天泽化工有限公司,被执行人临沂市兴华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日仲字第582号裁决书,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河间市天泽化工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临沂市兴华商贸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履行了全部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
现通知结案。并将被执行人临沂市兴华商贸有限公司已公开被执行人信息屏蔽、已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删除,解除限制消费、查封、冻结财产等执行措施。
二〇二〇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