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百花生物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百花生物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善德生态肥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单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1722执2335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百花生物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单县北环路东端路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7225614147218。
法定代表人:刘全喜。
被执行人:山东善德生态肥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临沭县店头镇工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297402449161。
法定代表人:段庆伟。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百花生物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善德生态肥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履行本院(2021)鲁1722民初3283号民事判决书判令的全部义务,案件执行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鲁1722执2335号案件中对被执行人山东善德生态肥业有限公司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王 朴
审判员 时社教
审判员 邓朝宪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日
书记员 王宝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