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烽火万家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指尖乐讯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烽火万家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与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京0105财保861号 申请人:北京指尖乐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53号曼宁国际中心2层。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北京烽火万家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3号楼1506。 法定代表人:**。 北京指尖乐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指尖乐讯公司)与北京烽火万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万家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指尖乐讯公司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烽火万家公司名下价值9092275.67元的财产。指尖乐讯公司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单、保函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指尖乐讯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北京烽火万家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价值9092275.67元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北京指尖乐讯科技有限公司预付。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林 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