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桂0122执保436号
南宁市武鸣鑫华建材有限公司、广西吉瑞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南宁市武鸣鑫华建材有限公司与广西吉瑞建设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中,于2020年7月28日依据本院已生效的(2020)桂0122民初200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0年7月30日已解除对被申请人广西吉瑞建设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的冻结。
综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2020)桂0122民初200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内容已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