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内0702执1191号
申请执行人北京黑油数字展览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莱州正华展览展示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海拉尔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内0702民初257号民事判决书,要求被执行人给付申请人工程款69799.92元、执行费947元由被执行人负担。
本院受理后,依法审查执行,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接到通知后3日内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于2024年6月14日主动给付案款70746.92元(含执行费947元),申请人同意本案执行完毕。
综上,本院认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执行完毕,现通知如下;
(2022)内0702民初25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