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鄂0192民初4718号
原告:北京致远万维科技有限公司,住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
被告:**,男,汉族,1984年2月8日出生,住湖北省,住湖北省蕲春县v>
本院受理原告北京致远万维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后,因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理。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