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梁山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鲁0832执237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8年5月25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桐梓县。
被执行人:***,男,1978年3月24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习水县。
被执行人:***,男,1970年10月30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滕州市。
被执行人:滕州市中远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81169904670G,住所地山东省滕州市善国北路16号。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与***、***、滕州市中远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滕州市中远建设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4日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本案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款的规定,本案于2021年3月8日执行结案。
二〇二一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