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奥控股有限公司

悉奥控股有限公司、南通十建集团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苏0602民初10542号 原告:悉奥控股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崇贤路**。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 被告:南通十建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中新一路6号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 第三人:江苏环球建筑智能装饰有限公司,住,住所地南通市崇川区中南世纪城****/div>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原告悉奥控股有限公司与被告南通十建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江苏环球建筑智能装饰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1月29日立案。原告悉奥控股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原告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悉奥控股有限公司撤诉。 审 判 员 **晨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法官助理 朱 君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