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鲁亿建筑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济宁鲁亿建筑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莱芜中心支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鲁0116民初920号
原告:济宁鲁亿建筑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宁市邹城市唐村镇迎宾大道888号。
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莱芜中心支公司,住所地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40号。
负责人:朱勇,经理。
济宁鲁亿建筑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莱芜中心支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济宁鲁亿建筑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济宁鲁亿建筑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25元,由济宁鲁亿建筑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王一华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蔺 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