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正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高正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某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04执348号
申请执行人江苏高正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常州仲裁委员会于2020年10月21日作出的2020常仲裁字第0242号仲裁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执行中,被执行人**按照执行要求将名下存款24,550元汇入案款账户,将268元汇入执行费账户。至此,本案强制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