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正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某某、江苏高正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04执381号
江苏高正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江苏高正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常州仲裁委员会于2021年7月7日作出的2021常仲裁字第0193号仲裁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在本院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已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全部执行金额,且已向本院交纳执行费。至此,2021常仲裁字第0193号仲裁裁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