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华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德邦电力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西安华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陕0112执4214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西安德邦电力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西安华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陕0112民初5802号民事调解,于2020年7月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113906.72元及逾期利息。经执行,已执行回案款本金及逾期利息115636.74元并发还申请执行人西安德邦电力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费1608元西安华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已交纳,本案执行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陕0112民初5802号民事调解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